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专业作用,提升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6号)、《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能化股份〔2024〕57号)相关规定,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组建覆盖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适应各类法律服务需求的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欢迎符合要求且有合作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与入库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选库简介
根据入库申请,公司通过公开方式遴选优秀律所纳入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建库后,公司及所属单位有法律服务需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备选库中选定相应类别的法律服务提供方。
公司不保证纳入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纳入备选库仅为意向性入选,并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具体权利、义务以正式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有效期叁年,公司将对入选的法律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外聘法律顾问信息资源,供公司及所属单位使用。
二、受聘后的主要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以委托合同为准)
公司本部和各所属单位所需的常年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原则上均从备选库中进行采购,待产生具体法律服务需求时另行协商服务费用和签订合同,入选备选库本身并不签订合同和支付费用。
(一)公司及所属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审核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开是否符合规定,并承担见证、监票、出具法律意见书等职责;
2.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有关业务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或者列席公司及所属单位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3.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公司及所属单位因业务运营与其他主体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制度、章程等法律文件,并根据需要对该等文件的法律风险随附相应的风险性提示和法律意见书;
4.应公司及所属单位要求,就公司及所属单位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制作法律意见书,发表律师意见,必要时参与谈判;
5.根据公司及所属单位需要,以法律顾问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6.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报告;
7.根据工作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及所属单位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8.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新注册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
9.平均每月坐班接受日常法律咨询不少于2个工作日、每年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2次;
10.制订一系列公司及所属单位对内、对外的标准格式合同、协议,供公司及所属单位参考使用;
11.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
12.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改革发展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变动、人员安置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13.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资本市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审核、融资方案设计,并对公司及所属单位重大资产运作、资本运营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服务。
14.属于法律顾问处理的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二)公司及所属单位仲裁、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民商事、行政案件的仲裁、诉讼、听证、复议等。
(三)公司及所属单位其他非诉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企业改制、重组上市、发行股票或债券、国有产(股)权转让、破产解散、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师事务所注册地限于甘肃省内(包括外地律师事务所甘肃省内分所);
3.依法注册成立年限(以律所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批准日期为基准日)3年及以上,上一年度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考核为合格以上;
4.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以律师执业证为准)不少于10人;
5.精通省级以上国有企业矿产资源开发、投融资、工程项目建设等法律事务,具备解决疑难法律问题和代理重大复杂诉讼(仲裁)等案件的能力,近三年内有成功处理大型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投资并购、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国企混改的经验和业绩;
6.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未受过任何行政或刑事处罚或律师协会处罚(含公开谴责等),未被媒体曝光或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近三年未曾办理过与有直接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二)入库技术标准
1.律师事务所成立并连续正常运行3年及以上,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及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执业律师人数符合要求的文件;
2.为本公司服务的律师团队不低于4人,其中,团队负责人1人,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主办律师不少于2人,且执业年限5年以上;
3.提供担任大型国企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证明:在2020.1.1-2023.12.31期间,其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数量共不低于3个。
4.提供为大型国有企业债券发行、投资基金、投资并购、尽职调查、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提供2020.1.1-2023.12.31实施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共不低于4个。
5.为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矿场基础设施、电力基础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矿用产品物资采购、融资租赁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提供2020.1.1-2023.12.31实施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共不低于3个。
备注:第4.项资料和第5.项资料可仅满足任一项要求即可,但其余条件需同时具备。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将密封完好的入库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U盘)邮寄或当面送达至联系人地址。
2.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8:00。
3.申报文件送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626号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联系人:柴绍泽、0931-6911028,18409482926。为确保文件安全及时送达,建议使用EMS邮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公司不予受理。
(二)评审
公司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组织评审会,对报名资料进行逐项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遴选律师事务所及团队入围,确定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名单。
(三)公示
候选律师事务所和团队名单将通过香港3中3资料和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正式入库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申请人,统一纳入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库。公司及所属单位日常专项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均由委托单位视情况需要,按内部采购程序从备选库中确定受聘律师事务所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律师事务所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交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公开遴选、入库资格;
(二)报名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参加评选所产生的交通、文印等费用;
(三)我司对各类报名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仅在本项目中使用。无论是否入选,我司不再退还报名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
(四)本公告由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